木工機械按機械的加工性質和使用的刀具種類,大致可分為制材機械、細木工機械和附屬機具三類。制材機械包括:帶鋸機、圓鋸機、框鋸機等。細木工機械包括:刨床、銑床、開榫機、鉆孔機、榫槽機、車床、磨光機等
附屬機具包括:鋸條開齒機、鋸條焊接機、鋸條輥壓機、壓料機、銼鋸機、刃磨機等。建筑施工現場中常用的有鋸機的刨床。
帶鋸機:帶鋸機是把帶鋸條環繞在鋸輪上,使其轉動,切削木材的機械,它的鋸條的切削運動是單方向連續的,切削速度較快;它能鋸割較大徑級的圓木或特大方材,且鋸割質量好;還可以采用單鋸鋸割、合理的看材下鋸,因此制材等級率高,出材率高。同時鋸條較薄鋸路損失較少。故大多數制材車間均采用帶鋸機制材。
圓鋸機:圓鋸機構造簡單,安裝容易,使用方便,效率較高,應用比較廣泛。但是它的鋸路高度小,鋸路寬度大,出材率低,鋸切質量較差。主要由機架、工作臺、鋸軸、切削刀片、導尺、傳動機構和安全裝置等組成
設備本身應設按鈕開關控制,閘箱距設備距離不大于3m,以便在發生故障時,迅速切斷電源。
鋸片必須平整堅固,鋸齒尖銳有適當鋸路,不得使用有裂紋的鋸片。
安全防護裝置要齊全有效。分料器的厚度適度,位置合適,鋸長料時不夾鋸;鋸盤護罩的位置應固定在鋸盤上方,不得在使用中隨意轉動;臺面應設防護擋板,防止破料時遇節疤和鐵釘彈回傷人;傳動部位必須設置防護罩
鋸盤轉動后,應待轉速正常時,再進行鋸木料。所鋸木料的厚度,以不碰到固定鋸盤的壓板邊緣為限
木料接近到尾端時,要由下手拉料,不要用上手直接推送,推送時使用短木板頂料,防止推空。
木料較長時,兩人配合操作。操作中,下手必須待木料超過鋸片20cm以外時,方可接料。接料后不要猛拉,應與送料配合。需要回料時,木料要完全離開鋸片后再送回;操作時不能過早過快,防止木料碰鋸片。
截斷木料和鋸短料時,應用推棍,不準用手直接進料,進料速度不能過快。下手接料必須用創鉤。木料長度不足50cm的短料,禁止上鋸
需要換鋸盤和檢查維修時,必須拉閘斷電,待完全停止轉動后,再進行工作
下料應堆放整齊,臺面上以及工作范圍內的木屑,應及時清除,不要用手直接擦抹臺面。